
中影老總韓三平和張家振在《赤壁》的簽約儀式上
新浪娛樂訊 這注定是一場硝煙四起的戰場,赤壁大戰尚未展開,一場圍繞爭角換角的前哨戰就已經打得沸沸揚揚,就昨日凌晨《赤壁》劇組作出換掉周潤發的決定,發哥發聲明強烈回應,而新浪娛樂也在昨天晚上第一時間聯系到《赤壁》的制片人張家振先生。
當初特別為周潤發設計周瑜
問:對於這次《赤壁》要把周潤發換掉的決定,您本人如何看?
張:我和吳宇森都非常不願意。因為吳導一直渴望與周潤發再次合作,在美國是差不多每次接受訪問都會提到這個願望。這次拍《赤壁》也是特別為他而設計周瑜這個角色,從兩年多以前剛籌備的時候便對外公布了,所以現在感到特別的失望。
真正原因:保險公司提出73條反對意見
問:真正換掉發哥的原因是什麼?嫌發哥太老嗎?
張:絕對不是,不然當初就不會找他了。當然,發哥的年齡的確是比周瑜大了二十歲,一直以來很多網友都反對。後來金城武上了,問題就更明顯,甚至有投資人及發行商提出反對,但我們兩人一直都維護著發哥。
真正的原因是美國的完成保險公司不同意發哥律師擬的合同,提出了73條反對條例。我也盡量做出讓步,但可惜還是不能成事。
問:聽說同一保險公司也保了《滿城盡帶黃金甲(blog)》和《黃石的孩子》……
張:是的,他們也反對那相同的合同,但江志強(新浪娛樂注:《黃金甲》的投資人之一)待發哥在《黃金甲》的戲份拍攝完成後纔與保險公司簽約;至於《黃石的孩子》,發哥只有二十天戲,片酬只有數十萬,保險公司要求所有制片人拿他們的片酬出來作抵押,纔答應投保。
問:合同有什麼條例是令你們不能接受的?
張:實在太多,而且不少是超乎行規(包括中國及好萊塢)所能接受的,我也不想一一列出。
劇本去年初就給了他
問:有說你們在一星期前纔初次把劇本給他?
張:這是廢話。早在去年,我就偷偷地把很早的一個稿給他看了。發哥在美國拍戲,也跟我們提出了一些周瑜及小喬的感情戲,我們都覺得不錯。
去年初,第一個定稿出來,我們同時也發了給發哥及梁朝偉,發哥有一些意見,就約了吳導及編劇陳汗提出,而編劇就周潤發的說法潤飾了劇本,此稿的確是在一周前給他的。
他最近拍攝的四部片片酬加起來也不及對赤壁要的多
問:聽說他要求你們一次把片酬付給他,是嗎?
張:是的,他的確有這個要求,說每部獨立片子都是一視同仁。後來我苦苦哀求,纔答應先付50%,收到錢三天後纔向劇組報到,但另外50%要我們在銀行開一個帳戶,拍到一半時給他。雖然他不是一次性拿到錢,但我也要一次把錢拿出來。
問:他的片酬是多少?
張:是五百萬美金,另加全球分紅,沒有虧待他。他最近拍攝的四部片的片酬加起來也不及此數。
帶發哥闖蕩好萊塢15年分文未取
問:你跟發哥何時開始合作的?
張:我跟吳宇森以前在香港有一家『新裡程』公司,拍攝了三部電影,《縱橫四海》、《槍神》、《我愛紐紋柴》,都是周潤發演的,當時關系非常好。
問:聽說是你帶他去好萊塢的?而且15年中分文未取。
張:怎麼講呢,吳宇森的《英雄本色》把他捧成天皇巨星,也是吳宇森的《喋血雙雄》跟《槍神》令外國人對他有興趣。我只不過是一個義務的介紹人罷了。
問:你當初怎麼『介紹』的呢?
張:我在1991年至1992年之間替他在芝加哥、紐約、波士頓及英國倫敦舉辦了『周潤發回顧展』,放映六、七部他主演的電影,介紹他給外國觀眾及影評人認識。後來介紹他簽約好萊塢最大的經紀公司之一William Morris Agency,替他在比佛利山開了個派對,邀請了不少制片人、編劇、導演及代理給他認識。
問:你有協助他在好萊塢發展嗎?
張:有的。我又替他接了《替身殺手》、《安娜與國王》等電影。也有自己出錢替他開發了三個劇本:《X-LA》、《Charlie Apana》及《Lost In Translation》(不是科波拉的那個)。這些可能他也老早忘記了。
無求於發哥,當初的幫助都是義務
問:你覺得這件事會傷害你們之間的友誼嗎?
張:我覺得『友誼』是雙方面的,是純真的,沒有任何利害關系的。我無求於他,我當初願意義務幫助他,是因為我覺得他是優秀的演員,希望把他的演技介紹到全世界的觀眾欣賞,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