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電 『我說某某好,因為我瘦了。』這是郭德綱代言的一個保健品廣告,消費者王先生認為郭德綱進行了虛假誇大宣傳。他把郭德綱、北京奧特舒爾保健品開發有限公司和《保定晚報》社,一並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在北京市和保定市兩地的報紙上公開道歉,同時雙倍返還貨款116元。
近日,崇文法院受理了該案,本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今年4月以來,《保定晚報》連篇累牘編寫、刊登宣傳某減肥品的廣告:《打破明星減肥廣告先例,郭德綱先試產品後代言》、《郭德綱:我說某某好,因為我瘦了》、《老婆整日逼他減肚子,郭德綱狂喝某某》等等。王先生看到廣告後,出於對名人的信任,今年4月和6月購買了北京奧特舒爾保健品開發有限公司出品的某減肥產品各一盒,每盒29元,共計58元。服用後,王先生認為廣告以郭德綱的名義和形象為減肥產品宣傳功效,實際上並沒有達到宣傳中所說的效果,具有欺騙性。
王先生對廣告提出四點質疑:
一、廣告中宣傳的功效沒有那麼『神』。廣告宣稱:只需3小時立即排出油膩大便;3天腰腹贅肉變軟變薄;只需3盒體重明顯減輕,比傳統減肥產品排油效果更強,將軍肚迅速縮小,不再便秘、口臭;只需一個月血脂明顯下降,精力充沛,各種亞健康癥狀迅速改善;只需三個月皮膚細膩光滑,充滿彈性,身材苗條,看上去年輕好幾歲。
王先生稱按照產品說明喝了以後,並沒有收到廣告宣傳中所說的效果。
二、廣告未標明批准文號。王先生稱,該減肥產品和廣告均未標明廣告批准文號。
三、廣告未如實宣傳產品的成分。廣告宣傳其由『藏茶』提煉而成,有上百種營養物質。
王先生稱,說明書表明主要原料為『茶葉、決明子、焦麥芽、靈芝、枳實、菊花等』,而這些原料既不是『藏茶』成分,也沒有一百多種營養成分。
四、冒用其他產品批號。根據廣告宣傳:該產品系亞洲藏茶醫學保健研究所14位專家精心研制。
王先生稱,經在中國保健食品網上進行查詢,該產品所標的批文號為『衛食健字[1998]第512號』,而該批文號下的保健品是『百草減肥茶』,其申報研制單位為『中國食品工業信息諮詢中心』。王先生認為被告北京奧特舒爾保健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的該產品是在冒用其他產品批號和審批范圍,屬違法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