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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萬請陳小春和網紅帶貨僅賣5000元 法院這麼判的!
2021-12-26 08:23:06 來源:光明網——上游新聞  作者:馮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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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萬請陳小春和網紅帶貨僅賣5000元#1、律師提醒:簽署直播協議事前事中應注意四點

  『這起案件非常具有行業的典型性。』重慶一位長期為網絡電商提供服務的服務商戴先生告訴上游新聞記者:『電商邏輯裡有三大環節非常重要,銷售、選品、供應鏈,一般做直播會給商家做銷售托底,不然誰乾呢?除了娛樂明星主播,帶貨主播比拼的就是賣貨能力。』戴先生指出:『電商規則是以天為單位變化的,這個案件就是雙方在前端的工作沒做好。』

  重慶渝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小山提醒商家,簽署直播帶貨委托協議,為了避免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注意四點:

  第一,應該對直播細節進行具體的約定,比如主播、直播場次、直播平臺、直播方式以及直播時間,甚至直播間的布置等,讓每個環節都可以有章可循;

  第二,直播應達到的目標或效果,應明確約定;

  第三,約定如果受托直播方沒有按照約定履行,沒有達到約定目的,該承擔什麼責任;

  第四,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的溝通意見,另一方應及時答復明確表態,以免誤解。

  2、新聞延伸:那些年『翻車』的帶貨明星

  楊坤:賣了120萬退貨110萬

  2020年11月8日,楊坤在自己的直播間進行帶貨直播,這天他共售賣羽絨服、面膜等40樣產品。商家給出的坑位費從10萬到13.5萬不等,其中一家還給出了楊坤銷售額20%的傭金。

  但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滿心期待的直播帶來的並不是銷售奇跡,而是慘烈的『翻車現場』。

  有商家稱收回坑位費需要賣出3500單,最後只賣出了180單3萬多元;99元一盒的面膜銷售了1.8萬元,但退款近4000元;有的商品雖然直播時下單情況很好,但最後出現了90%退款的情況。其中一個商家花了12萬元的坑位費,當天總銷量120萬元,沒想到僅過一天就大量退款110多萬元,實際銷售額只有4萬元。

  商家意識到楊坤的直播間中可能存在『刷單』行為,聯合起來建立了『楊坤直播被坑商家』維權群。對於商家的損失,運營總監表示可以『補播』就『補播』,但是無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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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連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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